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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由上海华谊(集团)公司全额投资,全权负责“回力”商标的使用、管理和运作。“回力”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、上海市著名商标,属国家重点保护品牌。
2、近年来,在全国各地的市场上不断发现假冒“回力”牌产品,这些产品采取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等手法,低价倾销,鱼目混珠,误导消费,也严重损害了“回力”品牌的声誉。同时,原上海回力鞋业总厂各分厂、协作加工单位亦无权自行销售“回力”牌系列鞋,以及继续套用与上海回力鞋业总厂有关的原厂名进行企业名称宣传。为此,请各经销商及广大消费者在购销或购买“回力”牌系列胶鞋时认准条形码和本宣传品等防伪标记,谨仿假冒,以免上当受骗。
3、对各界朋友举报制造、销售假“回力”胶鞋的厂家(窝点)以及商人、一经查实,本公司将按索赔客予以重奖。
4、正式警告制假、售假的不法厂商,对违法侵权行为,本公司将按照国家颁布的《商标法》、《质量法》等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 2008.1 |